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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石金属瓦应用于屋面排水坡度15~ 90的坡屋面防水层。是一种具有装饰与防水双重功能的新型屋面瓦材,瓦片安装采用了独特的防水、防风设计与钉固安装技术,结合坡屋面有效的防…
彩石金属瓦应用于屋面排水坡度15°~ 90°的坡屋面防水层。是一种具有装饰与防水双重功能的新型屋面瓦材,瓦片安装采用了独特的防水、防风设计与钉固安装技术,结合坡屋面有效的防水系统,不仅美化了建筑外观形象,更是提高了屋面的使用耐久性。除了在技术上提供支持我们必须在金属瓦施工安全方面提供一定的保障。
一、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性技术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通过力学计算,满足施工使用要求后搭设。
(2)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出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设施使用完毕需拆除时,设警戒区,派专人监护。拆除时先上后下,禁止上下同时拆除。
(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高处作业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
安全技术教育。
(4)高处作业人员应尽可能的选用熟练工人,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卡,并在实物上作标记。项目部组织人员半月进行一次劳保用品检查,做记录;班组长班前班后检查;个人在施工过程中自检。发现有损坏,立即更换。
(5)高处作业人员应配有工具袋,工具、螺丝、焊条、及零星废料头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完工后,随人及时带回地面。高处处禁止摆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以防坠落。
(6)高处作业中的走道、安全通道要保证畅通,物件、余料、废料不得任意乱置,更不得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用绳子系住,做到工完场清。
(7)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8)用于高处施工的机械设备,进场前由项目专业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才准许进场,并有设备完好登记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进行记录。
(9)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10)在雨天确需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8m/s以上和雷电、雷雨大雾气候条件下,不得露天高处作业。
(11)高处作业上下应有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2.针对临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设置防护栏杆。
(2)在楼梯口及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施工用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安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
(4)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连接要求以及搭设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
3.针对洞口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安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因送桩而形成的孔洞上口、基础上口、未回填的坑槽等处,设置稳固防护设施。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挂设红灯示警。
(5)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安装固定其位置的设施。
4.针对攀登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高处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大于1100N。当梯面上确需作业且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通过后方可实施。
(3)高处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设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4)高处固定式直爬梯采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大于50cm,支撑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确保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加设护笼,超过8m时,设置梯间平台。
(6)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7)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针对高空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支模、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设置安全防护层。
(2)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搭设安全防护棚。 (3)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包括搭拆脚手架、塔吊),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4.严禁高空作业人员酒后作业。
三、安全教育与训练
针对各高空作业项目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其高空作业安全知识。
1、管理人员先教育: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高空作业安全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岗位教育:对高空作业工人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尽量选用有高空作业经验的熟练工人,确因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新工人时,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岗位。
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训练: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主要包括架子工及机械操作人员(塔吊的搭拆、操作人员)。对高处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性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4、安全技术交底:在高空作业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一步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针对高处作业如:脚手架搭设前和拆除前、塔吊安拆前等。
四、安全检查及奖罚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检查:每周一次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高处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报中重点强调。
2.专业性检查:组织专人对存在高处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性跟踪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3.经常性安全检查:在高空作业前与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实现安全生产。
4.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因高处作业违规操作本身就存在坠落的危险,如你盲目训斥会造成作业人员心理紧张或心情不稳定,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或坠落。所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使当事人从心里服从你的管理。对经多次提出,屡教不改者,根据有关安全奖罚条例进行处罚,重者驱逐施工现场。